两“虎”,同日被处理!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春生受贿案一审开庭
2023年11月23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春生受贿一案。
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下半年至2022年5月,被告人李春生利用担任河南省新县县长、县委书记,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人事训练局局长,广东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推进、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7940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李春生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春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春生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2022年12月8日,中国官方通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春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春生是中共二十大后被查的第七个中管干部,也是官方通报“主动投案”的第二“虎”。
据公开资料,李春生,河南郑州人。他早年一直在家乡河南任职,2006年调入公安部,任政治部副主任、人事训练局局长等职。在公安部工作7年后,李春生赴广东,出任广东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等职。
据报道,2013年12月,李春生曾领导指挥“雷霆扫毒”汕尾行动,剿灭蔡东家团伙,该案件后来被改编并拍摄成电视剧《破冰行动》。而在担任广东警界“一把手”近8年后,2021年1月,李春生当选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在李春生“落马”后,有媒体梳理发现,从工作履历看,他曾与多名公安系统“落马”官员有交集。
重庆检察机关依法对周建琨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23日消息,贵州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周建琨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建琨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周建琨,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周建琨利用担任贵州省都匀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贵州省安顺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贵州省毕节市委书记,贵州省政协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2年11月27日上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贵州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周建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今年6月9日,周建琨被“双开”。经查,周建琨丧失理想信念,丧失人民立场,弃守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利用扶贫项目谋取私利,严重损害党和人民利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搞“七个有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热衷搞舆论造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权色交易;不正确履行职责;大搞权力寻租和家族式腐败,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周建琨,河南叶县人,不过从1977年参加工作开始,周建琨就长期在贵州工作,从贵定县盘江公社知青一直做到了副省级干部。
仕途上,周建琨曾在贵州多地任职,曾任黔南州委常委、都匀市委书记,省经信委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安顺市市长、市委书记,毕节市委书记等职。
2017年1月,周建琨任贵州省政协副主席,2018年1月任贵州省政协党组成员,2020年1月再次任贵州省政协副主席。值得一提的是,在省政协任职期间,他曾兼任毕节市委书记,直到2021年8月卸任。
被查之前,按照《贵州日报》报道,11月24日,贵州省政协文史工作座谈会在贵阳召开,周建琨作为政协副主席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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